(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PET破碎粉尘及投料粉尘、工艺废气(DOTP生产线产生的预混废气、酯化反应不凝气、脱醇不凝气、蒸馏不凝气、精制废气、精馏不凝气,DCP生产线产生的预混废气、酯化反应不凝气、精馏不凝气、中和废气、脱醇不凝气)、多效蒸发+耙式干燥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PET破碎粉尘及投料粉尘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DA***)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现有碱洗塔预处理后与工艺废气、多效蒸发+耙式干燥废气、储罐区废气一并引入现有生物质导热油炉焚烧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DA***)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 Ⅱ时段及表*、《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一般控制区标准、《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项目运行时应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及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装卸车时采用鹤管装卸系统和双管式输送方式,形成闭路循环;尽量减少中间储罐、减少物料的运转次数和周转量,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 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酯水分离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真空泵排水。 项目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m*/d,采用“酸析压滤+多效蒸发+耙式干燥+芬顿+混凝+水解酸化+UASB+厌氧+接触氧化+沉淀”工艺。酯水分离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的“酸析压滤+多效蒸发+耙式干燥+芬顿+混凝+水解酸化+UASB”预处理后,与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真空泵排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的“厌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后进入***泓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部分:南四湖***流域》(DB** ****.*-****)后再进入鹿洼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对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置系统、车间地面等落实防渗、防腐措施,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蒸馏釜残、精馏釜残、废滤袋、压滤滤渣、多效蒸发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蒸馏釜残、精馏釜残、废滤袋、压滤滤渣、多效蒸发废盐、污水处理站的物化污泥、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的生化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按照鉴**果进行处置,在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及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CODCr(管理指标)≤*.**t/a、NH*-N(管理指标)≤*.*t/a;颗粒物≤*.***t/a,VOCs≤*.**t/a。 (六)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装置、管道、仓库等进行检查,配备有毒有害、火灾等监测预警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等设置围堰,完善三级防控体系,依托事故水池(扩建至****m*)及初期雨水池(***m*),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与化工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八)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