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一)大气环境。矿山施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污染为开挖时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运输材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TSP等。主要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可大大降低扬尘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区域总体较开阔,有利于大气污染物自然稀释扩散,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程度较小。本项目施工期短暂,且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经常维护,所产生的污染对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二)水环境。施工工程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机械设备冲洗等施工过程。项目施工期间各类废水的产生量不大,水质类型较为简单,废水大部分蒸发散失掉,少部分进行再利用处理,还有极少部分废水含有微量烃类物质,对采区地表水影响小。工业场地生活废水主要为项目施工期人员所产生,通过采用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绿化,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外排。卫生厕所粪便清掏用作农田施肥。(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包括凿岩机、空压机、破碎机、装载机等,噪声源强值一般为**~**dB(A)。此外,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在装卸石料等建筑材料时的声功率级可达***dB(A),经过沿途村庄时发出的噪声可达到**dB(A)。对于施工噪声,施工噪声的处理措施主要为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必须禁止夜间施工,在昼间施工时,必须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垫或消音器;尽量优化施工方案,从源强及传播途径上降低施工噪声的产生量。为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需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遵守**州关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运输车辆保持良好车况,匀速慢行。(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项目建设中,将有一定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和建筑材料包装袋产生,该部分固体废弃物将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其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包装物、废钢材和废木材等经收集后回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材料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间将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其中废纸、废弃塑料包装物等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经收集后外卖给当地的废品收购站,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剥离表土。主要产生于表面剥离时,只在第一次剥离时产生,剥离后,地表以下均为石灰岩,在以后的开采过程基本不再产生剥离废土。本项目区内矿体基本直接露出地表,上覆覆土盖层较少,剥离表土产生量较小,设计按整个露天开采境界平均上覆浮土*.*m计算,剥离总量为*.*万m*,矿山剥离表土运至排土场临时堆放,排土场面积为****m*,后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运出对靠帮台阶、不再使用的场地覆土进行复垦及对**道路维护及平整使用。(五)水土流失。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建筑物基础的开挖、道路的修筑等施工活动,将破坏这部分地表,使表土裸露、松动,土壤抗蚀能力减弱,在雨季时土壤被侵蚀强度将加大,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因项目扰动面积很小,引起的水土流失量不大。只要注意挡拦和防护措施,可大大减少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防治须充分利用工程措施的控制性和速效性,同时发挥生物措施的后效性和长效性,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结合进行综合防治。采用“点、线、面”相结合,全面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并配合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综合规划,建立布局合理、措施组合科学、功能齐全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实现方案的总体防治目标。(六)生态环境。*.土地利用。矿山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其他土地(工矿用地),项目开工后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区域土地利用的现状,**内土地利用类型变更为工矿用地,使原有景观的完整性和协调性遭到破坏,但对土地利用格局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植被和植物**。矿山为露天开采,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表土剥离对植被的破坏。由于**周边区域存在大量的同类型植被,矿山的开采不会造成同类型植被减少,更不会造成同类型植被消失,因此,工程建设活动不会使评价区植物群落的种类组成发生变化。项目区内,植物群落结构简单,生物多样性贫乏,组成植物种类多是一些常见种、广布种,虽然工程占地比例较高,但这些植被类型均是评价区及周边区域广泛分布的植被类型,工程占地不会造成该区域任何植被类型的濒危和消失,对该区域整体的生态系统功能影响有限,在可接受范围内。总体来看,工程占地不会对这些植被造成毁灭性的破坏,不会对区域内植被的多样性和分布格局造成较大影响,更不会造成某一植被类型的消失,对评价区植被的总体影响可以接受。*.动物**。本工程施工期对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和对动物本身的影响两个方面。工程施工期对陆栖脊椎动物的影响具体表现为:施工人员入驻、交通运输、施工作业等产生噪声污染;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形成粉尘污染;燃油机械产生废气导致气体污染。施工区的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和气体污染会使一些动物迁出施工区。弃渣、土石方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等均会对施工区的野生动物生存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本工程施工占地将使动物的栖息地和活动场所缩小,如小型穴居兽类和爬行类的洞穴、鸟类巢区的生境遭到破坏,迫使动物迁移到其他适宜的生境,但不会导致任何物种消失。总之,本工程施工期将破坏部分地表植被,使区域内动物的生境减少,工程施工产生的粉尘、大气、噪声等将会影响附近动物的活动,迫使其迁移出该区域,使区域内动物的数量有所减少,但不会造成任何物种的灭绝。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干扰消除,周边的动物又会陆续回迁,区域内的陆栖脊椎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又会逐渐得以恢复。因此,工程施工期对陆栖脊椎动物的影响较小。*.生物多样性。工程施工期不可避免地对植被**和野生动物造成影响,使得生物量减少,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影响。由于施工期土建工程量不大,施工期短,对植被**和野生动物的破坏有限,不会造成植物**和野生动物的明显减少,更不会造成物种**的消失。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通过加强绿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施工期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破坏的生物多样性通过自我修复逐渐形成新的生态平衡格局。因此,工程建设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景观。工程施工期存在部分土石方的开挖、土建工程、破坏植被,并且导致水土流失可能性增加,造成一定的视觉冲击,影响景观环境。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避免雨天施工,降低景观环境影响程度。工程施工期较短,对景观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矿山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也不在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路线上,对景观环境影响程度不大。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一)大气环境。*.生产过程中无组织粉尘。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破碎加工区、堆料区)排放的粉尘,爆破废气和厨房油烟废气,爆破废气和厨房油烟废气产生量小且为瞬时排放,经扩散后影响较小,本次主要分析开采、工业场地产生的粉尘,即TSP。本次预测根据无组织粉尘参数预测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由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小,采场、工业场地、排土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即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也就是说,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厂界范围内,对外环境影响很小。*.爆破废气。爆破过程中会产生CO及NOx等污染物,项目炸药使用量较少,CO、NOx 等产生量较少、产生时间短,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燃油废气。项目矿山在开采、铲装和运输时,使用挖掘机、汽车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排放少量燃油废气,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为空旷,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项目设有职工食堂,采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项目员工较少,油烟产生量较少,油烟经环保型(带过滤功能)抽油烟机处理后外排。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TSP,项目经采取本次评价要求的降尘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项目区域属于大气环境达标区域,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二)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产生,其中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的隔油池和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初期雨水通过设置截排水沟收集、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或者排放,经处理后可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故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三)声环境。项目噪声经采取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到达项目厂界四周的贡献值较小,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的昼间标准限值(**dB(A))要求,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运输产品主要使用大型车辆,行驶过程中噪声大,影响沿途村庄的正常生活作息。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噪声对村庄造成影响,环评要求:①经过村庄时平缓通过,严禁长按喇叭,惊扰牲畜及孩童;②严禁超载,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控制运输时间,禁止午间、夜间运输。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用地范围内的噪声污染源在采取本环评报告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后,不会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四)固废。*.生活垃圾。项目在册职工为**人,其中有**人长期居住于厂区内,生活垃圾产生量按*.*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kg/d,年产生量为*.**t/a。根据现场情况,项目区已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组织车辆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清运处置。*.废土石。根据项目开采设计,本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内矿体基本直接出露地表,上覆覆盖层较少,设计按整个露天开采境界平均上覆浮土*.*m计算,剥离总量为*.*万m&sup*;。依据矿山地形及现有场地条件,设计在**北侧约**m平缓沟谷内设置排土场,用于堆存矿山建设与开采剥离的废土、弃渣,项目剥离废土石运至排土场堆存,表土临时堆存后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运出对靠帮台阶、不再使用的场地覆土进行复垦。*.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项目开采期设置*个初期雨水收集池(**m&sup*;)统一收集处理采场区和工业场地区及排土场产生的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会产生污泥,主要成分为泥沙、碎石屑,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较少,定期对收集池清掏后用于**回填或生态恢复治理时绿化覆土回填。*.废机油。项目机械设备在使用和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本)中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为*.*t/a,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的废机油收藏室(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原项目于堆料场东北面设置有一间废机油收藏室(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规范。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改建,做好“三防”措施,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五)生态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影响较大,植被较差,野生动物种类较少,生态环境质量较差。本项目工程占地比例有限,且受影响的植被类型为人工植被和次生植被。受本工程运营期影响的植物多为评价区、评价区周边甚至***的常见种、广布种,本工程运营期矿山开采活动会导致区域内植物个体数量有一定减少,但不会改变评价区植物种类的组成,更不会造成任何物种的濒危或灭绝,对植物**的影响有限。本工程运营期将导致区域内动物活动范围减小,迫使项目区域内部分动物迁移出该区域,从而导致区域内动物的数量有所减少,但不会造成任何物种的濒危或灭绝。因此,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随着矿山服务期结束后区域内生态环境逐渐得到恢复,工程运营期对区域动物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六)土壤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采取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废气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少。本项目石灰岩矿开采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主要成分为SiO*、CaO、CaCO*等,其性质与土壤主要组成矿物质相同,不含有害元素,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正常情况不会下渗对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项目初期雨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其性质与土壤组成物质相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土壤表层混合,不会发生富集、污染等现象,也不会显著改变土壤物理、化学特性,因此,初期雨水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危废暂存间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改建,采取“三防”设施,并设置了台账进行管理,废机油正常暂存情况下不会发生渗漏,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排放的颗粒物中不含重金属元素,自然沉降后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运营期经采取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可行的处理,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七)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及废机油泄漏,项目设计及施工过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在建成后,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有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较小。(八)闭矿后的环境影响。项目矿山闭矿期将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矿山闭矿后,对因矿山开采所产生的地质灾害及环境问题,进行全部彻底治理,使整个**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重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随着**的枯竭,与矿山等有关开采的各产污设备也将完成其服务功能,各个产污环节也将减弱或消失,如粉尘、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等,区域环境质量会随之好转。(*)矿山采场区、工业场地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区域可得以复垦或绿化,工业场地、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整,所贮存的固体废物回填后性质趋于稳定,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消失。复垦绿化的完成,将增加绿地面积,整个**的植被生物量将大大提高。(*)矿山闭矿时将形成一个大的终采坡面及采空区,如不对裸露坡面进行合理的处置,在矿山闭矿期仍可能对环境产生景观和地质灾害危害等不利影响。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在矿山闭矿期严格按照编制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生态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开采结束后矿山将得到复垦复绿,恢复其土地的基本使用功能。(*)矿山生产中,对**范围自然环境内及其岩、土体产生一定破坏,造成植被遭毁,使当地的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平衡,在开采结束后,对终了边坡按相关安全规范进行妥善地处理,可防止边坡的垮塌和崩塌,以避免采动后的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对矿山周边交通运输、人行便道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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