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高盐废水蒸发预处理废气、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废气。 ***车间工艺废气:醋酸特利加压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厂区新增的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二级冷凝+活性炭吸-脱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 ***车间工艺废气:*-单硝酸异山梨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新增的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发烟硝酸投料废气一并进入新增水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其余废气经新增二级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引入厂区现有RTO废气处理装置(碱喷淋+水喷淋+除雾+RTO+冷却+碱洗)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硝酸异山梨酯生产过程的废气经新增二级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引入厂区现有RTO废气处理装置(碱喷淋+水喷淋+除雾+RTO+冷却+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帕利哌酮中间体生产过程产生的投料废气经新增袋式除尘+水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氢化泄压废气经一级冷冻冷凝+除雾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其余废气经新增二级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引入厂区现有RTO废气处理装置(碱喷淋+水喷淋+除雾+RTO+冷却+碱洗)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甲基-*-硝基咪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氮氧化物废气经新增的还原焚烧炉处理装置(多段氮氧化物还原炉+余热锅炉热量回收)处理,通过 **m高排气筒P*排放,投料废气经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余废气一并经新增水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 ***车间工艺废气:帕利哌酮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二氯甲烷废气经新增的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二级冷凝+活性炭吸脱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其余*-单硝酸异山梨酯、硝酸异山梨酯、帕利哌酮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筛分包装粉尘除外)先经车间现有的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再引入厂区现有RTO废气处理装置(碱喷淋+水喷淋+除雾+RTO+冷却+碱洗)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 高盐废水蒸发预处理系统:脱盐过程中产生的不凝废气经***车间新增二级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引入厂区现有RTO废气处理装置(碱喷淋+水喷淋+除雾+RTO+冷却+碱洗)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 储罐区废气经新增的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 危废间废气、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现有的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 脱附废气经两级冷凝(一级循环水+一级-*℃水冷凝)后进入储存罐,不凝气再次进入吸附箱进行吸附。 有组织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表* II时段及表*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特别排放限值、《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表*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项目运行时应加强生产和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及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车间筛分包装粉尘经洁净区通风橱初效过滤器过滤后进入洁净区的环境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固态原料采用密封包装袋进行包装、转运、真空上料;采用高效密封储罐并安装呼吸阀,罐区物料装卸采用密闭及液下装载等方式,禁止喷溅式装载;VOCs物料投料、卸料、反应过程、离心过程、蒸馏过程、结晶过程、干燥过程等生产过程均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提高水的利用率。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净化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纯化制备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工艺高盐废水经***车间新增MVR蒸发器进行预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净化废水、其余工艺废水一并进入浓污池混合后通过现有污水处理站浓污处理系统(调节+微电解+催化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进入清污池的地面冲洗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纯化制备废水、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清污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水解+UASB+二级A/O)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及**京鲁水务集团张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接管要求后进入**京鲁水务集团**张黄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置系统、车间地面等落实防渗、防腐措施,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抽滤废液、废树脂、离心废液、过滤固废、洗脱废液、浓缩冷凝废溶剂、脱色工序废活性炭、转盐废液、冲洗废液、废菌体、抽滤滤渣、分层废液、废布袋、废滤芯、废硅藻土、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冷凝废液、袋式除尘器收尘、MVR蒸发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物(直接接触物料)、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化验室过期药剂、化验室废试剂瓶等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包装物(非直接接触物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CODCr(管理指标)≤*.***t/a、NH*-N(管理指标)≤*.***t/a;NOx≤*.***t/a、颗粒物≤*.**t/a。 (六)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原料储存区设置有毒气体在线监测与报警系统,定期对生产装置、仓库等进行检查,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装卸、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m*),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与化工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八)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