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香发改项〔****〕**号
关于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概算的批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报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项目代码:****-******-**-**-******)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石路东侧、翠微东**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自持产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校属产业(研发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含*号研发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号研发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含拟建人防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连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与通风工程、智能化系统及其他配套工程。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核,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预备费****.**万元,专项费用***.**万元,征地拆迁费***.**万元。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关于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号);
(二)《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号);
(三)《关于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 号);
(四)《暨大科技园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第*期)、《暨大科技园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第*期)、《暨南大学科技园(二期)项目推进情况工作会议纪要》(暨大科技园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第*期、〔****〕第*期);
(五)***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施工图》(出图日期****.*);
(六)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设计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回复确认的造价工作联系单;
(七)定额采用:套用《***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政工程综合定额(****)》《***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及相关计价规定;
(八)主要材料价格参考《**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材料价,缺项材料价参考*场询价或周边地区价格。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请建设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保护古树、古木等自然环境,尽量减少乔木迁移,如确需迁移乔木,请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三)根据暨大科技园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暨大科技园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第*期)精神,泛光照明、外墙立面装饰、产业楼室内装修工程,暂根据建设单位补充优化的设计方案计取。建议建设单位在下一阶段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优化设计,尽量合理节约投资。
(四)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其他事项详见概算审查意见。
附件: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项目设计概算汇总表
******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