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02日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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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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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号 ***键丰经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键丰经贸有限公司选厂扩建和尾矿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根据技术评估意见,你单位提交的《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扩建项目位于**州***仁兴镇革里村委会梨园村铜汞箐,原项目于****年*月**日取得了环评批复,****年*月**日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本次在现有选厂、尾矿库基础上扩建,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增占地*****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保留现有*条年处理**万吨钛砂矿生产线,扩建*条年处理**万吨钛砂矿生产线,选厂处理规模扩至年处理**万吨钛砂矿,选矿工艺为重选+磁选。扩建后年生产钛精矿*****吨,铁精矿*****吨,产生尾矿******吨。对现有尾矿库进行增高扩容,修建排水明渠、边坡支护、监测系统、道路、贴坡加固、堆坝排渗设施、排水设施等设施,新增库容***.*万立方米,扩容后尾矿库总库容为***.*万立方米,尾矿库由四等库变为三等库,尾矿堆存方式为湿堆,服务年限达**.*年。选厂扩建和尾矿库扩容工程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于****年*月**日取得了***发展和改革局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可能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要严格遵守自然**、林草、应急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自然**、林草、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涉及矿业权、天然林、等要严格按照自然**、林草的要求依法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取得占用许可前,不得占用相关区域。项目运行中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尾矿库风险防范,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共新增占地*.**公顷,新增占地范围内涉及天然林*.****公顷,其中办公区新增占用天然乔木林*.****公顷,尾矿库区新增占用天然乔木林*.****公顷及天然灌木林*.****公顷。项目评价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无***级保护植物及区域狭域分布物种以及名木古树;分布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种,分别为领角鸮和豹猫。工程建设将对当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活动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不涉及重要物种、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境、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尾矿库距离最近村庄为***米的铜汞箐小组共*户**人,其中初期坝下游***米处的铜贡箐沟谷的*户位居民已搬迁;距离选厂***米的上厂村**户***人。项目施工期对以上村庄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场地扬尘、机械噪声、交通噪声、固体废物等将对当地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和设计,对原矿堆场、精矿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建设三面围挡、顶棚等设施,规范厂区建设。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覆盖蓬布、施工物料定点堆存覆盖篷布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运营期采取洒水降尘、加盖防尘网等措施,防治堆场、尾矿库干滩及厂区扬尘。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限值和《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修改单中表*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选厂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选矿废水和厂区精矿渗滤水通过排矿沟接管道排入尾矿库,循环回用不外排;建设*个容积为***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立方米/日)处理达到《城*污水再生利用城*杂用水水质》(GB/T*****-****)城*绿化、道路清扫等回用标准后,雨天暂存于收集池,晴天用于降尘、绿化,不外排。尾矿库坝肩和库区周边建设截排水沟导排库外雨水,库内设置排水井-排水管等设施应急导排库内洪水,应加强对雨水截排设施和洪水导排设施的管理,除洪水应急导排外,库内排水井不得排放生产废水。加强渗滤液收集处理,对现有渗滤液收集系统进行改造,渗滤液经收集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进一步加强库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尾矿库扩容区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I类场要求进行建设。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明确的分区防渗要求,运营过程中严格源头管控的同时还应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质变化情况,视水质监测结果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三)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声设备、减振隔声、夜间不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对产噪较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功能区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道路平整,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后外售,其余废砖和砂浆废渣用于场内道路敷设,不外排。运行期选厂尾矿、高位循环水池清掏污泥排入现有尾矿库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公司清运。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你单位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确保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其他保护措施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必须加强尾矿库维护管理,尾矿库安装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实时监控,发现坝体有位移、变形、渗流变化、滑动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与演练,及时消除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确保尾矿库安全。针对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要认真采取“以新带老”措施,确保项目建成运营后,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满足现行环境管理要求。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相衔接,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相关手续,注明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按管理规定排放污染物。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选矿厂场地遗留环境问题调查及整改措施,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州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州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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