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23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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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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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公告期:****年*月**日-****年*月**日。 二、联系方式:***政务大厅二楼工程投资组,邮编:******,电话:****-*******,传真:****-*******。 三、公开内容
备注: 该项目内容不涉及涉密信息 附件: ***关于***李家川白家枣林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李家川芽坪段防洪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永坪川余家坪河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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