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溪镇清溪**西路*号*号楼***室、*号楼对面*F |
建设单位 |
***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华粤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为***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PWG*H*Y,建设地址位于******清溪镇清溪**西路*号*号楼***室、*号楼对面*F。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详见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项目主要从事粉末涂料、五金制品和塑胶零件的生产制造,粉末涂料产品产量(不含自用,含打样)为***.****吨/年、五金制品产品产量为****.**吨/年、塑胶零件产品产量为**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喷漆*#、烘烤*#、烤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DA***,排放高度为**m);喷漆*#、烘烤*#、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DA***,排放高度为**m);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除尘装置(TA***)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DA***,排放高度为**m);挤出压片粉碎工序挤出压片段、丝印、打样挤出、打样烤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DA***,排放高度为**m);混料、粉碎、筛粉、挤出压片粉碎工序粉碎段、打样磨粉、打样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除尘装置(TA***)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DA***,排放高度为**m);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除尘装置(TA***)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DA***,排放高度为**m);烤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DA***,排放高度为**m);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除尘装置(TA***)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DA***,排放高度为**m);打磨、喷漆*#、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DA***,排放高度为**m)。未收集部分与拌料、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均无组织排放,拟采取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水喷淋、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更换,交石马河流域外具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政污水管网,进入***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石马河,对石马河的水质影响不大。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处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粉末涂料、水口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街道**二***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