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首页 > 项目信息 > 审批项目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6-25 四川省项目 泸州市项目
  • 以下内容,仅对高级会员及以上级别会员开放。【查看服务列表】
  • 登录后可查阅及时的项目信息,帮您提前把握商机!
  • 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您拨打免费咨询电话: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登录事宜。
项目详情
企业信息
工程及设备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所属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开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竣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来源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到位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预算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方式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建设内容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年水利发展资金***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唐烯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符阳街道符阳路***号*****生态环境局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F*****C

行政相对人代码_*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程华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水利发展资金***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环**建函〔****〕**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水利发展资金***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年水利发展资金***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年水利发展资金***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拟建于*********法王寺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流域水系整治工程(生态护岸共****.*m)、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以及临时、公用、辅助、环保等配套工程。

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同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等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合理布设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及时洒水降尘、清扫道路,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加强现场施工车辆噪声管理,选用先进低噪设备、采用隔音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清障土石方分类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转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合法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将废水直接灌入土壤,做好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围堰、废水收集系统等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尽快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按土壤结构层次进行回填,对移植的植被进行修复,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绿化管理,加强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和绿化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七)严格落实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工作,全面做好施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请*****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许可决**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长期)

许可机关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A

当前状态

*

数据来源单位

*****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

备注



温馨提示

此项目指备案、立项、核准、环评、可研、规划、设计等阶段的项目信息。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本项目由招标网专业团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请您放心参与该项目的跟踪与运作。
1.我们将持续跟踪此项目,将深度挖掘的相关负责人、内幕信息、采购计划等动态消息及时发布,帮您提前把握商机。
2.招标网让您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与业主联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很多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备注:招标网建议您先进行电话沟通,再派人实地跟踪本项目。
此信息经招标网认证,未经同意私自转载,造成一切后果均由转载方承担。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