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15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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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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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S*单元前滩雨水提标调蓄池建设工程 苗木搬迁及综合利用组织方案的批复
**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ES*单元前滩雨水提标调蓄池建设工程苗木搬迁及综合利用组织方案的请示》(浦前发〔****〕***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本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ES*单元前滩雨水提标调蓄池建设工程于****年**月(沪浦发改城〔****〕***号)获立项批复,于****年*月(沪浦发改城〔****〕***号)获工可批复。 本工程需搬迁绿化面积****平方米(最终以行政许可为准,若有重大变化需重新批复搬迁方案),隶属于新区绿化中心。搬迁范围为前滩大道耀体路交叉口西南绿地内,共搬迁乔木**株,灌木*****株,主要品种有香樟、榉树、水杉、石楠树、山茶树、红花继木球等。 本项目根据《****重大工程和财力投资项目苗木补偿、搬迁指导意见》(浦环保*容〔****〕***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二、组织实施 (一)按照《指导意见》,本方案所涉及的绿地由管理单位与你单位在完成设施量清点确认后,由管理单位将管理权及苗木设施移交你单位,移交日期以正式移交接管合同为准,管理单位自移交日起停止核拨该绿地养护费用。 (二)绿化搬迁应安排移植季节搬迁,严格按照绿化迁移技术规范和上报方案实施,做好保湿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苗木成活率。施工场地应做维护,注意对周边绿地的保护。 (三)本搬迁工程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确定搬迁实施单位。 (四)搬迁苗木种植到前滩休闲公园、前滩友城公园和锦绣东路苗圃。其中,直接利用至绿地的乔木**株、灌木*****株,请与管理单位做好衔接。 三、监督管理 自移交接管日起,你单位应做好该绿地施工现场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巡查监督,不得野蛮施工。同时应加强迁移苗木的养护管理及相关信访投诉处置工作。 四、费用标准 根据《指导意见》及搬迁方案,本项目直接利用苗木含一次起挖费、运输费及种植费;苗圃过渡利用的苗木搬迁费包含一次起挖费,苗木运输、种植等后续费用由搬迁单位自行解决;循环利用的苗木包含一次苗木起挖费、运输费,按人工裸根起挖计费,地被类原则不计起挖费。苗木按实际起挖泥球大小计起挖费。 本项目绿化搬迁费用根据《***园林工程预算定额》SHA*-**-****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根据《指导意见》,搬迁单位享有搬迁苗木的使用权,搬迁设施量按规定予以核销。搬迁至现状绿地的,养护期满后(一年)移交给管理单位。 下一步,请你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后,依据以上批复内容实施。实施完成后,于一周内提交搬迁工作报告,一年以后提交利用苗木的情况报告。涉及临时使用绿地的,绿化恢复不得低于原现状标准,并跟管理单位做好对接。 请新区绿化中心做好现场监管工作,并在收到搬迁工作报告后进行抽查。 特此批复。
****绿化和*容管理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绿化和*容管理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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