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11日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抚顺市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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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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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电子雷管等建设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号
关于**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电子雷管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电子雷管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生态环境局审批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建设“**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电子雷管等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利用现有刚性药头制造工房(工房内原设备设施均已拆除),***条年产****万发导爆管雷管生产线及配套工程;***条年产***万发工业电雷管、***万发电子雷管(共用)生产线及配套工程。 利用现有电子雷管装配工房(二)(工房内原设备设施均已拆除),***条年产****万发电子雷管生产线及配套工程。 利用现有弹性药头制造工房(工房内原设备设施均已拆除),***条年产****万发电子雷管引火元件生产线及配套工程。 其他辅助、储运和公用工程依托原有。 二、依据***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中“**及农村地区” 浓度限值。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涂干燥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焊接产生的颗粒物,在封闭车间内生产。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中表*浓度限值。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新鲜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通过管网排入前甸镇污水厂。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排放限值。 *.本项目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工房内固废暂存间,日产日清,由厂内销毁塔销毁;废边角料暂存于工房内固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漆桶、废油桶、销爆塔残渣暂存于工房内危废贮存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由***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投产前,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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