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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昊元上品燃气锅炉房新增20t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09-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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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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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昊元上品燃气锅炉房新增**t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霍尔果斯语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昊元上品燃气锅炉房新增**t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年*月*日第**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于********西环北路***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纬度**°**′**.**″)建设锅炉房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保留原有*台**吨/小时燃气锅炉,拆除原有*台*吨/小时燃气锅炉,***台**吨/小时燃气锅炉及配套工程,配套燃气管网、电力管线均用原有管线。项目为昊元上品小区提供冬季供暖服务。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二)做好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等技术,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T***-****)表*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及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要求配套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做到规范运行管理。

(三)加强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工作。对各类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建筑隔声、基础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运营中,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反冲洗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政下水管网,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废离子交换树脂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合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垃圾清运部门处置。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七)项目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氮氧化物:*.**吨/年,二氧化硫:*.***吨/年。项目新增二氧化硫从****年米**拆改锅炉*.**万台项目中*倍替代,新增氮氧化物从**帕戈郎食品有限公司降氮升级改造项目、**英派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降氮升级改造项目中*倍替代。

(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昊元上品燃气锅炉房新增**t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达*****生态环境局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分局”〕。

(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委托高新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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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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