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辅助设施,建筑面积*****m*,购置反应釜、储罐、过滤机、离心机、真空干燥器、冷却塔、计量罐等设备,年产*万吨应用于工程塑料塑料高端改性材料MBS和MABS,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万吨/年,二期建设*万吨/年,三期建设*万吨/年。MBS生产原理:MBS是甲基丙烯酸甲酯(M)、丁二烯(B)、苯乙烯(S)、丙烯酸正丁酯共聚物,首先以丁二烯、苯乙烯、丙烯酸正丁酯在水和乳化剂中进行乳化,在引发剂的引发作用下进行聚合,生产丁苯胶乳(SBR胶乳),再加入苯乙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和丙烯酸正丁酯进行乳液接枝聚合,得到MBS接枝胶乳(MBS胶乳),最后经过凝聚、脱水和干燥处理后得到MBS成品。 MABS生产原理:MABS是由甲基丙烯酸甲酯(M)、丙烯酸正丁酯、丙烯腈(A)和丁二烯(B)及苯乙烯(S)合成乳液采用乳液接枝聚合法制备的核壳共聚物,MABS的生产过程是先以丁二烯和苯乙烯、丙烯酸正丁酯、水和乳化剂中进行乳化,在引发剂的引发作用下进行聚合,生产丁苯胶乳(SBR胶乳),再加入丙烯腈、苯乙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进行乳液接枝聚合,得到MABS接枝胶乳(MABS胶乳),最后经过凝聚、脱水和干燥处理后得到MABS成品 |
(一)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包括离心废水、水喷淋装置排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依托现有废水排放口经污水管道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苯乙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间接排放”标准,丙烯腈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COD、氨氮满足***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第二部分:沂沐河流域》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SBR聚合釜转料废气、MBS/MABS接枝釜转料废气、MBS/MABS凝聚工段废气、干燥废气和破碎筛分废气、包装废气、装置区废气、原料储罐呼吸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气引入一套“固定床分子筛吸附/脱附+RTO装置”处理后,尾气经*根**m高排气筒P*排放,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破碎、筛分、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P*、P*、P*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P*排放;装置区废气由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排放P*、P*、P*排放;原料储罐废气引入现有RTO装置处置后经**m高排气筒DA***排放。 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丁二烯、丙烯腈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中表*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中表*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氨、硫化氢、VOCs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产生于生产装置(泵、阀门、法兰等)跑冒滴漏、转料、投料、粉碎、包装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 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苯系物以及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度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SBR聚合釜滤渣、MBS/MABS接枝釜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分子筛、废包装材料(KOH、KPS),依托**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