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井下采矿粉尘及回风井排风粉尘:采矿和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凿岩、出矿时喷雾洒水抑尘、定期清洗巷道壁、爆破面洒水等措施进行降尘防治。 (*)装卸及运输扬尘:项目废石堆存于废石场,原矿堆存于原矿堆场内,对于装卸扬尘,卸料处采用洒水抑尘减少扬尘;对于运输扬尘采取对物料洒水、加盖篷布,厂区内保持道路清洁,洒水降尘。 (*)水泥仓、中转矿仓、石灰罐粉尘:项目充填站水泥仓、矿石中转矿仓、浮选车间石灰罐全部采用密闭筒仓,顶部设有仓顶除尘器,通过布袋将料仓内漂浮的粉尘颗粒隔离开,有效控制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上料、破碎、筛分等生产过程粉尘:项目生产厂房全部采取封闭形式,在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采用水喷淋设施洒水抑尘,外部皮带输送机设置密封长廊,上料口三面围挡+喷淋抑尘,收集的有组织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 (*)尾矿库粉尘:项目尾矿库采用分段多点循环排矿减少干滩段面积,同时循环式分段循环放矿也可增加滩面含水率起到抑尘效果,在干滩裸露时间长、特别干燥易起尘区域再配合洒水抑尘。 (*)锅炉烟气:锅炉烟气设置*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净化后的烟气通过*根**m高烟囱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涌水:井下坑内集水利用中段巷道*‰的坡度和泄水孔汇入***m中段及***m中段附近的水仓,由水泵站集中排出地表。坑内集水经沉淀后供井下凿岩防尘循环使用。在矿山工业场地设置高位水池用于储存井下排水,井下排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采用“预沉+澄清+过滤+消毒”等净化水处理工艺水质满足使用要求后,用于井下湿式凿岩、选矿生产、降尘洒水、厂区绿化等。 (*)选矿工艺废水:项目精矿浓缩溢流废水分别经相应的回水池收集后,泵至相应的选别工序回用;尾矿坝下游建回水泵房及***m&sup*;回水池,回水池位于排水涵管出口处,澄**通过排水涵管进入回水池,然后通过回水泵站送至选厂回用于选矿车间,不外排。 (*)锅炉系统排水:**锅炉废水包括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和锅炉排污水等。软水制备系统废水来自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的反洗、正洗和再生过程,废水作为脱硫补水及煤库喷洒使用;为了使锅炉水的含盐量能维护在极限容许值以下和排除炉水中的水渣,在锅炉运行中,必须经常放掉一部分杂质含量大的锅炉水,这部分废水作为脱硫系统补水使用。 (*)生活废水:生活污水采用接触氧化法,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改良型活性污泥法+沉淀的工艺处理污水,并采用沙虑+消毒的工艺获得回用水。处理达标后符合《城*污水再生利用 城*杂用水水质》(GB/T*****-****)中的城*绿化和道路浇洒标准,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冬季排入尾矿库内。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井下开采的噪声源主要为凿岩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及爆破噪声,井下爆破和设备噪声对地面基本没有影响。选矿车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振动给料机、球磨机、过滤机、风机及配套锅炉房设备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多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经过厂房建筑隔声,大型高噪声设备如振动给料机、湿式半自磨机、球磨机等采用基础固定减震降噪。项目运输过程中经过牧民点,为了保障沿线环境不受噪声污染影响,环评要求运输车辆禁止在夜间运输,昼间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防止噪声扰民。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采矿废石:采矿废石堆存于废石场,部分用于尾矿库筑坝,铺设道路、矿坑防护综合利用等。废石场设置破碎及筛分厂房,布置一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将废石破碎成**mm碎石骨料,筛分后得到粉料,骨料及粉料可全部综合利用。剩余废石堆存于废石场。废石综合利用率**%。 (*)矿井水沉淀池污泥:直接运往本项目配套的选矿厂进行洗选。 (*)尾矿:项目尾矿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经过厂前浓密后先由选厂送至充填站,在充填站与水泥、水搅拌形成充填料浆采用自流方式输送到井下采空区。充填后剩余尾矿经管道输送至尾矿库贮存。 (*)除尘灰:项目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为一般性固体废弃物,作为项目原料再利用。 (*)浮选药品废弃包装材料:选矿车间每年产生少量的浮选药品包装袋、包装铁桶,属于危险废物HW**(***-***-**),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锅炉除尘灰:项目燃煤锅炉除尘灰为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锅炉房灰渣场,灰渣场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要求,定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锅炉炉渣:项目燃煤锅炉灰渣为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锅炉房灰渣场,灰渣场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要求,定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脱硫石膏:项目燃煤锅炉脱硫石膏为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锅炉房灰渣场,灰渣场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要求,定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废矿物油(HW** ***-***-**):机械设备(如球磨机、装载机等)的维护、维修过程可能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通过厂内生活区设置的垃圾箱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清理。 *.生态整治措施 施工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作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将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临时用地等,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应将*~**cm表层土收集单独堆放,竣工后,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以恢复植被。施工中临时占用和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应采取人工措施种植当地牧草以加速植被恢复。 **项目实施后,工程占地变化明显的是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充填站等地面工程。新增用地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项目直接实施区域的原有自然景观,对原有地表形态、地层顺序及植被等发生直接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评价区的涵养水源和水土保持功能。项目服务期满后企业应制定生态恢复方案,对采矿塌陷区进行回填并进行生态治理,对**内塌陷区进行回填并覆土绿化,栽种适宜当地生长的植被。随着生态修复的实施,**内生态环境将逐步恢复,区域生态影响逐步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