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储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车间的工艺废气、甲苯及对二甲苯储罐废气经**的“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再进入在建工程的“一级水喷淋+除雾器+蓄热式燃烧装置RTO”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P*排放;*#车间工艺废气经**的“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再进入在建工程的“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处理后,通过高**m的排气筒P*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盐酸和硫酸储罐废气经在建工程的“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P*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一般控制区”、《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及****年修改单表*、《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修改单表*标准、《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仓储区废气及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等。项目运行时应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及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物料转运过程中尽量密闭,加强仓库的通风换气次数等,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表*、《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及修改单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设备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装置工艺废水中的含酸废水先中和处理,再与高盐工艺废水经“单效蒸发脱盐设施”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污凝水与其余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设备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在建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m&sup*;/d,处理工艺为“气浮池+微电解反应+芬顿反应+沉淀池+UASB反应器+厌氧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出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修改单表*、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甲苯、对二甲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修改单要求后,进入***泓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A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部分:南四湖***流域》(DB** ****.*-****)标准后排入鹿洼煤矿人工湿地。对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置系统、车间地面等落实防渗、防腐措施,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废包装物、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盐、中和脱盐装置废液、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液、生活垃圾等。实验室废液、废包装物、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盐、中和脱盐装置废液、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及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CODCr(管理指标)≤*.**t/a、NH*-N(管理指标)≤*.**t/a;SO*≤*.**t/a、NOx≤*.**t/a、颗粒物≤*.**t/a、VOCs≤*.**t/a。 (六)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装置、储罐、管道、仓库等进行检查,安装必要的灾害、火灾监测仪表及报警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及事故水池(***m*),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与化工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八)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