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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人民法院关于博兴县博城五路182号一宗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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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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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1月13日在招标网发布阳信县人民法院关于博兴县博城五路182号一宗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阳信县人民法院关于博兴县博城五路182号一宗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博城五路***号一宗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 *** ***元,起拍价:** *** ***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为:** ***元。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三、办理竞买登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里注明本案的案号[(****)鲁****执***号]土地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不交余款或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相关权利义务: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土地租金等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承担。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向相关单位咨询。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吕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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