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德州市齐河县金石大街南元信济北郡C-3#号楼3-1404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级人民法院关于******金石大街南元信济北郡C -*#号楼*-****室公告 ****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spm=a***w.*******.courtList.****.*S*i*G),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金石大街南元信济北郡C -*#号楼*-****,总层数为**层,所在层数为**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详细信息请看评估报告。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等,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登记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