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沂源县人民法院关于沂源县县城鲁山路北侧隆福路西5号楼D3-401住宅楼(变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穆乃地与李建美共有的坐落于****城****侧隆福路西*号楼D*-***住宅楼房一套(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储藏室面积**.*㎡)。 变卖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拍卖结束前一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请于工作日上午*:**-**:**,下午*:**-*:**致电),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郭法官,联系电话: ***********,****-*******)统一安排时间看样。 三、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六、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