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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泰市东方木业有限公司木业加工机器一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木业有限公司木工刨床、空气压缩机、吊截锯等**台机器设备一宗 第一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省****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木业有限公司木工刨床、空气压缩机、吊截锯等**台机器设备一宗。评估价*****元。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元,保证*万元,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买受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并承担后续一切风险。竞买人应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拍卖公告发布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系长期未用的机器设备,无法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缺少设备配套的使用说明、发票等文件。设备存放于库房之内,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需自行负责搬运,并承担搬运费用和风险。机器设备交付后相应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现场交付由法院协助买受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所付保证金自动转入人民法院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省****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账号:*******************)。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省****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