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甘肃嘉谷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与**嘉谷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众信建筑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担保人**嘉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创奇、寇海琴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嘉谷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年*月**日,***众信建筑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债权金额合计**,***,***.**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元,应收利息*,***,***.**元,孳生利息*,***,***.**元,其他债权(代垫费用)***,***.**元。特公告通知上述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转让人,**嘉谷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嘉谷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嘉谷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