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邹平市人民法院关于邹平市城南新区星河上城7号楼1-101室(含储藏室一间)(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公告 ***人民法院依法在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姚立敏名下的财产(第二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城南新区星河***号楼*-***室(含储藏室一间) 评估价:* *** ***元,起拍价:* *** ***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 ***元 二、拍卖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拍卖方式 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等于或大于起拍价有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 四、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勘察拍卖标的的时间和地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 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日内向本法院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法院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办理交割 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前*日内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 拍辅专员:***********(**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 ****年**月**日 所含标的物 即将开始 ***城南新区星河***号楼*-***室(含储藏室一间) 起拍价:*******元 评估价:*,***,***元 开始时间:****-**-** **:**:** **省*******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