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关于聊城市阳谷县蓝海康居路9号蓝海湾小区7-202铺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关于******蓝海康居路*号蓝海湾小区*-***铺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蓝海康居路*号蓝海湾小区*-***铺房地产,权利人:***蓝海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预告登记在王超名下,面积:**.**平方米,室内毛坯。有备案。(详见询价报告)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不组织看样,由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由所有权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尾款缴纳后,买受人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法院确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