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莘县人民法院关于陕汽牌大型汽车车牌号:冀D1C803(丰奥达牌挂车:冀D98L2挂)(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陕汽牌大型汽车车牌号:冀D*C***(丰奥达牌挂车:冀D**L*挂)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标的详情:车辆品牌:陕汽牌,车辆牌号:冀D*C***,型号为SX****MC*,车辆识别代号为LZGJLGV**KX******,发动机号码为****C******。车辆品牌:丰奥达牌,车辆牌号:D**L*挂,型号为LTY****ZZXP,车辆识别代号为LA**FRZ**J*LTY***,使用性质为货运。 特别说明:该车为事故车,未修理。请各竞买人重点关注。该标的物的违章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查询并处理。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对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等负责,买受人在提取该车辆后以符合安全规范的方式(如拖车或托运等方式)予以移动车辆,若未按相关安全规范方式操作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一切风险及责任。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车管所咨询,自行承担成交车辆无法入户的责任。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准备标的物交割所需的人工、车辆等,交付过程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日起*日内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鲁****执恢***号陕汽牌汽车拍卖余款”。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支行 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重要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联系单位:金诺司辅 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