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乌苏市福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乌苏市福升华建材城3号楼69号商铺(变卖)的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宇与被执行人徐华强、***福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年*月**日**时起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福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办事处**南路福升华建材城**套商铺(部分商铺含室内二次装修)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被执行人***福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办事处**南路福升华建材城**套商铺(部分商铺含室内二次装修)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瑕疵告知:被执行人***福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办事处**南路福升华建材城**套商铺,其中**套位于***福升华建材城*号楼,该楼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工作人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