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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颍川大道北侧颍郡尚城19幢4-7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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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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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2月28日在招标网发布临颍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颍川大道北侧颍郡尚城19幢4-7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临颍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颍川大道北侧颍郡尚城19幢4-7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省***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w.*******.courtList.***.JaSrit),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省********镇颍川大道北侧颍郡尚城**幢*-*号商铺。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年*月**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该现状为不动产的主体结构),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负担,不明确的由买受人承担。自买受人收到成交裁定后十日内,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持有效凭证到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竞买前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详。 本标的物如存在本院未知(或无法通知联系)但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利害关系人,该利害关系人应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以表明竞买意向,该优先权资格由本院审查确认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省***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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