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关于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南路1088号长华财富商业广场1247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关于曹景会名下位于*****区松陵镇**南路****号长华财富商业广场****号拍卖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区松陵镇**南路****号长华财富商业广场****号。房屋信息如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权证号:苏(****)*****区不动产权第*******号;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性质:*场化商品房,登记日期****年*月**日;总层数:*,所在层:*。
土地信息如下:面积*****.*平方米,终止日期****年**月*日,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为商铺,无法确定可见的具体位置,竞买人可根据平面图和现场情况自行判定具体位置。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和确认,责任自负。
*.该不动产带租拍卖,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关于租金,买受人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房屋租赁合同第五章等内容。****年*月**日前有无租金收益由买受人自行判定。拍卖成交后无法取得租金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拍卖财产*场价*******元,本次拍卖起拍价**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该标的物未经评估,由法院依照*场价格自主定价)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拍卖房产是否受当地限购政策的限制,请自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分,下午**:**-**:**分,节假日除外)有意实地看样者,可联系**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报名截止),将另订时间安排统一实地看样(因疫情防控无法看样的情形除外),预约电话***********。本院已委托**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或旺旺在线留言了解详细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农润资产可另行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与法院无关。
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 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垫付税费的票据原件提交法院申请退款,逾期未申请的,垫付的税费自行负担,法院不再退还。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一,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供暖、排污、违章罚款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另行支付,不在成交价中扣缴),涉及的上述户名变更手续亦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意向竞买人应当自行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及税、费等的结欠和收取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斜塘支行,帐号:*******************),成交后买受人可通过网上转账缴纳或者直接至本院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可刷卡)。
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増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日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咨询电话:**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牛)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淘宝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工业园人民法院执行局(阳澄湖大道***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省**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