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乐昌市人民法院关于乐昌市乐城街道西石岩路6号东方家园B5幢1703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省***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乐城街道西石岩路*号**家园B*幢****房屋 (第一次)的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乐城街道西石岩路*号**家园B*幢****房屋;产权证号:粤(****)***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标的物位于**层,总层数**层。 参考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整数及其倍数)。 二、特别提醒事项: (一)未进入标的房产,标的房产按现状为准拍卖并交付,但不含家私、电器等可移动的物品,拍卖标的物未腾空,存在租赁、他人使用等不同情况,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合理的腾空房屋宽限期,如遇法院强制腾空,交付房屋期限将会**,竞买人需对此合理忍受。如对此介意者,请慎重竞拍。 (二)交付时标的物可能存在不易发现的瑕疵、缺陷、损毁等,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实际面积与原登记面积如有误差,则以发证部门在变更登记发证时确认的面积为准,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测绘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三)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包括涉及违法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瑕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法院不负责与拍卖房产有关联的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五)竞买人竞拍前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策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港澳台及外国人士也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鸿昱达拍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等工作。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本院公布标的物图片或视频中展示的物品不等同拍卖标的内容。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年*月**日,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电话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吴先生)作为看样登记,如无预约登记则不能看样,看样当天请携带身份证件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具体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粤****执****号拍卖款],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竞买人银行贷款:拍卖贷款行为属竞买人个人行为,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联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联系方式:庄经理,***********;**************支行,联系方式:魏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联系方式:潘经理,***********)贷款事宜的协商和签约与法院无关,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拍卖尾款时限无任何联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期间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标的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登记机关另有要求除外;同时,有法定事由不予交付或买受人同意的除外),办理过程中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司法拍卖缴纳税费及其他费用说明:关于拍卖交易环节涉及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出卖方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土地出让金。 缴纳方式:本次交易中出卖方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税费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需在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日内到税务部门完税并凭相关票据到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卖方的税费。逾期未办理的,法院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出卖方需缴纳的税款,不再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