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2023〕501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号 经***人民政府批准,***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GB*****W********[*******(存量)-***号]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 容积率 出让 方式 出让 年期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 ************GB*****W********[*******(存量)-***号] 政府储备土地以东、规划路以南、**瑞鑫投资有限公司以西、**世纪德润置业有限公司以北 **** 零售商业用地 ≥*.*且≤*.* 网上挂牌 ** **** *** ** * ************GB*****W********[*******(存量)-***号] **世纪德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东、规划路以南,政府储备土地以西、**世纪德润置业有限公司以北 **** 零售商业用地 ≥*.*且≤*.* 网上挂牌 ** **** *** ** 说明事项:************GB*****W********[*******(存量)-***号]:宗地内有雨水管线,由竞得人与相关权益人自行协商处置。 ************GB*****W********[*******(存量)-***号]:宗地内有雨水管线,由竞得人与相关权益人自行协商处置。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已经办理有效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有效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公共**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竞买保证金汇入农业银行****支行。因银行竞买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GB*****W********[*******(存量)-***号]:****年**月**日*时**分; ************GB*****W********[*******(存量)-***号]:****年**月**日**时**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国土**保障中心(*****西路***号)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由*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予以代缴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余款由竞得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国土**保障中心 联系人:许 斌 联系电话:****-******* ***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 联系人:毛 宁 联系电话:****-*******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分中心 联系电话:****-******* ***自然**和规划局 ***公共**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