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位于坊子区北海路以东、凤中街以北平安公寓2号楼1-1101的(变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位于*****路以东、凤中街以北**公寓*号楼*-****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路以东、凤中街以北**公寓*号楼*-****。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该标的不动产权证书号:鲁(****)******不动产权第*******号,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拍卖标的物详见议价笔录。议价价格:******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去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三、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缴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根据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