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399号阳光外滩小区1号楼D910室房产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东街***号阳光外滩小区*号楼D***室房产一套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街***号阳光外滩小区*号楼D***室房产一套。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该标的证号:鲁(****)******不动产权第*******号,该房产****年建成,位于*****东街***号阳光外滩小区*号楼D***室,该栋楼共**层,标的物位于第*层,证载面积***.**平方米,四室两厅两卫,水、电、暖、气齐全,装饰一般。具体拍卖标的物详见评估报告。评估价格:******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去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缴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根据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