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关于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229号138幢4单元1101(鲁(2021)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10702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汾河路***号***幢*单元****(鲁(****)***不动产权第*******)。该拍卖标的物为桑涛、刘欣所有。本次拍卖范围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车位。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备注:该房屋已腾空,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信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不动产是否存在限购,请竞买人开拍前自行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查询,竞买人应当具备购买资格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燃气费、水、电等欠费(受法律保护)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鲁****执****号拍卖余款”。 户名:******人民法院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咨询电话:****-******* **司辅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