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8号渝东国际商贸城一期第1幢2-221商服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w.*******.courtList.***.l*trEE)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百花路**号渝东国际商贸城一期第*幢*-***商服用房
该标的物位于***百花路**号,楼栋名为渝东国际商贸城,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该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共*层,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第*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方米。该标的物目前空置。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次拍卖包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本次拍卖标的物与*个相邻门*打通使用,现场具体界限不明,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与相邻房屋修缮隔断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被执行人已与管理公司签署“渝东国际商贸城一期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委托期限自本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签署之后至****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继续履行“渝东国际商贸城一期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相关内容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据**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了解到,截止到****年*月*日该标的物无物业欠费(具体欠费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气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房屋。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联系拍卖服务公司前往实地看样或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现状予以确认,责任自负。
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