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巴南区龙德路77号6幢3-4房屋(变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由于被执行人无法联系,故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公示期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变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龙德路**号*幢*-*房屋。据《房地产估价报告》及其附件资料显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号为渝(****)***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套内面积为***㎡,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月**日止;系电梯房,室内**,通风、采光较好;根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估价对象所在楼栋(即第*幢)为单体楼,位于小区(凯川紫依雲小区)围合区外,临路,该楼栋多数房产现状均作办公用房使用,本次评估按证载用途进行;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及其附件资料。该房屋有查封、抵押,现空置;据在凯川紫依雲小区物管处(佰景聚美物业)了解,截止于****年**月该房屋共欠物管费约*****元;其他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情况不详,须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按实际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注: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辅助机构**时代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