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冀D1J225重型半挂牵引车(变卖)的公告
变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冀D*J***重型半挂牵引车(使用性质;货运;表显里程:******Km;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特别提醒:*.车辆配置及瑕疵问题以实际看样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前往实地看样,如参与竞拍,视为竞买人自行承受相关风险。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易拍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易拍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电话: ***********&***-********。所有变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易拍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 三、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违章、扣分、罚款及欠费部分,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桃园路支行 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