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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驿泉路111号2栋4层268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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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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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2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驿泉路111号2栋4层268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驿泉路111号2栋4层268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省*******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司法拍卖的***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二、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各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
三、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三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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