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驿泉路111号2栋4层278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省*******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司法拍卖的***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二、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各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