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郁南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铁铺村(昊天建材三期)1、3幢1层S13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变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起,变卖期为**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省******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w.*******.courtList.***.HgGXS*)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湖镇**畈村铁铺村(昊天建材三期)*、*幢*层S***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房地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土地使用证号:***用(****)第***号]。 变卖价:*******元,预缴款:*******元,增加幅度:*****元及其倍数。 [本标的物为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特别提示: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实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该标的物的证载四至、用途性质地形地貌、规划等各种因素可能存在与现状不符,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包括房产未腾空)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过户时最终核定面积、范围、用途及规划与土地使用证不一致的,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及委托竞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必须自申请参与竞拍到人民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并在拍卖成交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人民法院审核。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与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年*月*日上午**时前一同到**省******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省******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属多人共同竞拍的,也须按上述时间一同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有关信息录入网拍系统。 特别提醒:虚构购房资格或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拍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即视为自行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通知及优先购买权 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上午**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及展示看样 集中看样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个工作日以上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法院名称+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此手机号只接收短信,如需电话咨询请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