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冀F64A06五菱牌小型汽车一辆(不带牌,不带指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冀F**A**五菱牌小型汽车一辆(不带牌,不带指标);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即****年*月**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重要提示: *.不带牌、不带指标,停车费用+拖车费用,约****元左右,需买受人承担,车辆违章情况不祥,需买受人自行处理,参与竞买视为接受瑕疵。其他费用不详。*.该车辆在扣押后并未启动,本次拍卖交接是以现状交付为准,买受人参与竞拍视为已知晓相关风险。*.其他瑕疵披露,如刮擦等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该车辆检验有效期为****年*月**日截止,逾期检验期为****年*月**日截止。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天平司辅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其它事务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与本院无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张先生********崔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交通违章扣分、罚款、停车费等其他欠费情况等所产生的其他费用,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京****执恢***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门支行,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人民法院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同步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法院审判信息网”、”**法院网”上发布。 ******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三月一日 本次拍卖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 **银行**分行航**支行仅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康诚 ***********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张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光华支行仅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关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仅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刘经理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支行仅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 联系人:康诚 *********** 广发银行国寿金融中心支行; 联系人:张经理*********** 上述贷款业务具体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该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