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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公馆2-2-12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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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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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陇西县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公馆2-2-12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陇西县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公馆2-2-12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省******巩昌镇**公馆*-*-****室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张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所有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张法官 监督电话:****—*******,***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省******人民法院 网址: http://auction.jd.com/sifa.html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三月五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省******巩昌镇**公馆*-*-****室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陇房权证巩字第*****号 拍品所有人 魏龙 拍品现状 用途及性质 住宅 产权证 陇房权证巩字第*****号 租赁情况 无 钥匙 有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 **省******巩昌镇**公馆*-*-****室,面积***.**平方米,拍卖对象水、电、暖、气、电子通讯等设备齐全。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税费。 *. 陇房权证巩字第*****号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张法官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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