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首页 > > 其他公告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建民北路5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建民北路5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4-03-12
复制
打印
收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4年03月12日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下载】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建民北路5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建民北路5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回族自治区*******建民北路*号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为*****.**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须知,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该标的物是否有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气费用均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如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记载的估价对象的土地终止日期为****年**月**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中记载估价对象的土地终止日期为****年**月**日,《国有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的土地终止日期不相一致,根据估价相关规定,本次估价对象土地终止日期以《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年**月**日为准。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记载的估价对象的地类(用途)为商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中记载估价对象的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两者登记用途不相一致,本次估价对象地类(用途)以《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估价对象的地类(用途)商业为准。 *、 现一层面**分出租给“食为先汉餐”使用;一层面北部分及二层整体有人使用,二层面西有权利人加建面积,经估价委托人要求,加建部分室内测量的长为*.*米,宽为*.*米。现房屋实际占有人使用房屋,若价值时点后,估价对象被处置,若被除当事人外的其他人取得,加建面积是否计入建筑面积,且可能存在被估价对象实际占有人拆除已有装修,腾房时间不确定等不确定因素,提请报告使用当事人及竞买人注意。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锦德拍卖行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次拍卖所提供的挂拍照片及描述仅供参考,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房屋现实状况及相关资料,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向法院提交垫付税费票据,所垫付的税费由法院向买受人返还)。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支行; 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推荐公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