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首页 > > 其他公告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城南龙居A居201-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城南龙居A居201-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4-03-15
复制
打印
收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4年03月15日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下载】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城南龙居A居201-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城南龙居A居201-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省***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站大道城南龙居A幢***-*室【权证号:浙(****)***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 城南龙居A幢***-*室,*场化商品房,用途为住宅,钢混结构,位于******车站大道城南龙居A幢,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整幢大楼有电梯,但未见本标的有使用电梯通行,当前仅使用楼梯通行,登记总楼层为**层,本标的位于*层。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登记使用权人为杨志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月**日止。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依税法规定办理。 瑕疵说明:*、当前有租赁,但承租方称租金已交付至****年*月底,最迟再租赁至****年*月底,此后不再续租。若存在废弃物的,由买受人自行清理。*、物业管理费标准不详。*、若存在违法建设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包括补交相关费用等。*、原结构布局及使用功能若已被人为改变,存在部分面积与其他不动产打通或混合使用情形,今后恢复原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自担费用。*、若存在水、电、物业费等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若需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缴纳。 网络询价*******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浙**执**号 网拍号:温法网拍(****)**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看样联系电话:陈法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年*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省****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 **** ******)。

推荐公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