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浏阳市北正北路闲庭春韵1栋一单元1001号房产一处(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省***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省***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正北路闲庭春韵*栋一单元****号房产一处
房产证号:浏房权证字第*********号,土地证号:浏国用(****)第*****号;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证载规划用途为住宅,总楼层为**,标的位于第**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时间:****年。占用情况:自住、需腾房。是否可以看房:是。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房屋产权登记及标的现状为准,竞买人请实地勘察看样。
本次拍卖包含房屋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入户门、窗等现有装修,不包含可移动家具、家电以及内放物品。
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栏情况调查表及附件情况说明,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标的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次拍卖仅在京东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京东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京东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竞买人条件:符合限购、过户条件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与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彭女士)。
*.此标的统一实地看样时间:待定。
如需看样请至少提前三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看样报名电话:***********(彭女士)。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执行裁定书等确权文书送达买受人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后)至本院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本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上述所有税、费所需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法院予以确认。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官网/APP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拍卖成交后,请在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城支行
账号:***********************
并在付款时备注:(****)湘****执恢***号成交余款+买受人姓名。并在余款缴纳完成后十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省***人民法院(地址:**省***白沙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将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四、竞买人如需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的,开拍前可联系以下金融机构,贷款资质审查由金融机构自行办理。具体操作事宜由竞买人与金融服务机构自行洽谈,与本院无关。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竞买人与金融服务机构自行承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花路支行可为标的物拍卖尾款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联系人:***********(廖芬)。
****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提供保证金垫付、拍卖尾款垫付等增值服务及担保服务,联系人:***********(黄敖)、***********(戴亮)。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以实物为准,照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交接时实际现状为准。
执行法官电话:***********赵法官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彭女士
联系地址:***关口街道办事处白沙路*号***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网址: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省***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