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550号地生大厦1栋办公1807室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经济开发区(****)通达街***号地生大厦*栋办公****室房产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w.*******.courtList.****.**f***a***csbo),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经济开发区(****)通达街***号地生大厦*栋办公****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新(****)*****不动产权第*******号;产证建筑面积:***.**平方米;竣工年代:****年*月;房屋用途:办公;总层数为**层,标的物位于第**层。四至:东临**西路,南临机场高速,西临北***科技园,北临迎宾路。周边有奥林阳光幼儿园、*****实验学校、*****六十七中学,附近有**路、**路、**路、**路、**路、***路等多路公交车,公共交通便利,自驾出行便利。
注:房屋无抵押、无租赁、无装修,以现状拍卖,该房产面积为***.**㎡。物业、暖气费等欠费情况请买受人自行核实。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中所产生的税按法律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原权利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持相关缴税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日内办理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标的物所欠费用(水、电、暖、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于****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银行汇通支行,账号:******************,行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c*)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w.*******.a***dqe.**.**c**be*JxB*QC&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 艾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