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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招商详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对**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发布时间:****-**-**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债权本金剩余**,***,***元,利息**,***,***.**元,其他权益***,***元,债权合计***,***,***.**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
**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日月大道**号;法定代表人刘昭岩;注册资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汽车租赁,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再生**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灯具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卫生洁具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再生**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门窗销售,广告制作,门窗制造加工,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经营期限****-**-**至 ****-**-**。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法律状态存续。
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红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座落于************-红运综合楼一的办公楼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物所在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部分抵押,抵押面积****.***平方米。
保证担保:
保证人邢仁伟、张颖,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邢仁伟,****年出生,**省*******。
张颖,****年出生,**省*******。
诉讼情况
目前处于二审审理中。
项目亮点
抵押房产位于******域,房产较新,具有一定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电话:
高经理,电话:***********;
何经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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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省******花园广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