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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鞍山市时代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招商详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对***时代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发布时间:****-**-**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债权本金剩余**,***,***.**元,利息*,***,***.**元,其他权益***,***.**元,债权合计**,***,***.**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
***时代建材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高新区西二区果园街**号;法定代表人焦任清;注册资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门窗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喷涂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经营期限****-**-**至****-**-**;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律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
*.**时代**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名下位于******北胜利路***号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对应土地****.**平方米);
*.**时代**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名下位于***鞍千路**号***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
*.**时代**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名下位于******胜利北路***号大悦城*-*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
保证担保:
保证人焦任清、于会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焦任清,****年出生,住**省******。
于会波,****年出生,住**省******。
诉讼情况
已取得胜诉判决,暂未申请执行。
项目亮点
抵押房产足值,均处于租赁经营中,具有一定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电话:
高经理,电话:***********;
何经理,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省******花园广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