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关于淄博市周村区文昌嘉苑8号楼1单元7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苑*号楼*单元***室 瑕疵说明: *、该标的无房产证、土地证、土地为村集体土地; *、该标的现有被执行人在此居住; *、水、电、物业及相关费用的交纳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负担相应费用; *、该标的的实际情况以交付时为准,在实地看样时了解的房屋现状,不作为该标的交付时的现状; *、该标的现由被执行人实际控制,竞买人在实地看样时,本院将尽力协助,无法保证竞买人可随时看样; *、该标的成交后,因标的存在争议而导致的无法交房或延迟交房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本院不负责赔偿; 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任何保证。有意者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年*月**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路分理处 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孙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司辅公司客服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嘉苑*号楼*单元***室 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F***D******E**A*******FE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