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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山路134号1单元4层1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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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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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08日在招标网发布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山路134号1单元4层1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山路134号1单元4层1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w.*******.courtList.***.eZGYJT,户名:******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诸葛艳与案外人名下共有的位于*****区**镇**路***号*单元*层*号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详情 标的名称 *****区**镇**路***号*单元*层*号房 标的所有人 诸葛艳与案外人共有的 不动产权证号 桂(****)**区不动产权第*******号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 房屋分摊面积 *.**㎡ 建成年份 / 装修情况 (实地看样为准) 房屋楼层 所在*楼,总楼层数*楼 规划用途 住宅 房屋性质 自建房 以实地看样为准,该标的物包含已铺设的地板、吊顶、门窗、水电等物品应视为房屋主体结构不可分割的部分。 税费图片仅供参考,具体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时间结束即拍卖结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看样需要提前预约,预约方式为短信预约(短信预约内容为:姓名+联系方式+看样标的),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辅助机构**普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电话:***********李先生。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标的物过户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上述房产存在土地出让金及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场运作房补缴差价和其他补税费用)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该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值,过户税费由成交后税务部门征收数额为准。买受人自签收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合法申请退税,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八、拍卖成交或者已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交房时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标的物因违建、扩建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现场勘查标的物后,审慎做出竞买决定。因标的物现状或者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本院已在公告里做了详尽告知,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漓江农村**银行**支行,户名:(****)桂****执恢**号,子账户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付完尾款后两个月内交房。(不包含有合法租赁合同,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法院咨询) 十三、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看房费用或变相收取看房费用。 十四、本院仅委托辅助机构制作公告、接受咨询、带意向买受人看样,辅助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过户等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本院监督电话:****-*******杨 纪检监督电话:****-******* 辅助公司:**普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看样联系电话:*********** 李先生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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