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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宜州市庆远镇山谷路77号(泰富·现代城小区A1、A2幢2层1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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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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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09日在招标网发布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宜州市庆远镇山谷路77号(泰富·现代城小区A1、A2幢2层1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宜州市庆远镇山谷路77号(泰富·现代城小区A1、A2幢2层1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公 示 本院拟于****年*月*日在淘宝网公开拍卖位于*****庆远镇山谷路**号(泰富·现代城小区A*、A*幢*层*号)商铺。 经税务询价,计税评估价为人民币*******.**元,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元。本院已于****年*月*日对上述事宜进行公示。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对位于*****庆远镇山谷路**号(泰富·现代城小区A*、A*幢*层*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庆远镇山谷路**号(泰富·现代城小区A*、A*幢*层*号)商铺 二、标的简介:*、拍卖标的位于*****庆远镇山谷路**号(泰富·现代城小区A*、A*幢*层*号);房屋所有权人:****富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号:宜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性质:*场化商品房;登记时间:****年*月*日。 *、拍卖标的位于为一栋**层混合结构建筑物中的第*层。南北朝向,配备电梯上下,其中正门电梯为租户自行安装。目前该房屋因经营装修内部结构与发证时已发生改变,*号和*号商铺存在相互打通整体使用状况(房屋之间隔墙已拆除,房屋内部无界址点确定其具体界限、位置,拍卖资料所展示的房屋内部照片不代表拍卖标的所处具体界限、位置,仅供竞买人参考),两间商铺都在此次拍卖范围,竞买人可考虑一并竞买。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成交后,若需要分割的(恢复原状),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房屋分割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房屋结构调整、改变及其造成的影响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实地勘察,一旦竞拍成功即视为对以上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房屋现状:该房屋未腾空,目前出租中,用于经营娱乐餐饮场所。房屋内家具、家电、经营用品等不在拍卖范围内。该标的物设定为带租约拍卖。*号和*号商铺整体出租,根据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的规定,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年,从****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个月。该商铺租金第一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二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三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第四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五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第六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七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第八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每三个月为一期,按期缴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签订的租约合同的约定履行,保证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金收取及交接事宜,本院不予协调。《租赁合同》可向拍卖人查阅。 *、该标的抵押情况如下:(*)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桂(****)*****区不动产证明第*******号;抵押权人:***区农村信用**联社;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元;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已发抵押权人告知书。 *、该标的查封情况如下:(*)****年*月**日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为:(****)桂****执保***号。(*)****年*月**日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为:(****)桂****执****号。 三、起拍价:*******.**元,加价幅度:****.**元/次,拍卖保证金:******.**元。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方式: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附:(一)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二)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涉及以下税种及税率如下: *.****富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应缴增值税按成交价*%计算、城*维护建设税按*%计算、教育费附加按*%计算、地方教育附加按*%计算、印花税按成交价*.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率**%-**%,按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土地和**房及配套设施等相关成本资料,计算其应交土地增值税税额。以上税费不包含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按年征收,分月(季)预缴,年度终了后*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购房者作为买方应缴契税按成交价*%计算、印花税按成交价*. **%计算。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明确缴纳义务人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八、尚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天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能( )/否(√)。 十二、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是指在同等价格上有优先于其他竞买人买受的特定权利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期间(截止时间:网络竞价开始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四、拍卖标的物现场展示、咨询、网拍技术服务、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工作已委托***鸿源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电话****-*******,手机号:***********乔先生。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联系电话:***********廖乙霖 法院联系地址:***华润路*号 本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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