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北归德路西交叉口西北角综合楼7-10层商业服务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八一**归德路西交叉口西北角综合楼*-**层商业服务房,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层,所在层数为*-**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配套和装修如下:外墙面涂料,木质入户门,塑钢窗;公共过道铺地毯,墙面刷乳胶漆,顶棚吊顶;*-*层室内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贴壁布,顶棚刷乳胶漆;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墙面贴瓷片,顶棚铝扣板吊顶。**层有露台,露台地面铺地板砖,室内地面铺地板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矿棉板吊顶;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墙面贴瓷片,顶棚水泥抹平。配套设施:水、电、通讯、网络、消防等,用途为商业服务。 评估总价:*******元,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年*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如果买受人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余款,或者悔拍,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十五、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http://sf.taobao.com)”上查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