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府谷县人民法院关于陕西省府谷县三源能源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山电石厂名下航车(变卖)的公告
重要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告知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竞价周期和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航车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省***三源能源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石厂名下航车一台 处置依据 ***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标的物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陕****执***号 标的物规格型号 电动单梁起重机(YLD**-**.* A*) 标的物所有人 **省***三源能源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石厂 标的物现状 设备代码 **** 使用登记证编号 起**陕K*****(**) 使用单位地址 **镇**村 使用地点 电石一车间 制造单位名称 **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入使用日期 ****-** 使用单位联系电话 ***********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无 提供的文件 *、《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性能参数 跨度 **.*m 起升速度 *m/min 额定起重量 **t 工作级别 A* 起升高度 **m 操纵方式 遥控 标的物估值 标的物评估价 **.**万元 一、变卖标的:**省***三源能源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石厂名下航车一台。(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向的竞买人,详询本院。) 变卖价:*.****万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日(上午*:**-**:**,下午**:**-**:**)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备注:司法拍卖(变卖)中的房产需遵循当地的限购政策;因各地政策会出现变化或特殊情况,请在竞拍前咨询当地房管中心或相关部门,并以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六、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本次拍卖事宜。如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敬请知悉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请以系统显示为准。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依据相关法律原则及案件实际情况,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其他情况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买受人网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纳,(逾期未缴纳者且逾期未向本院书面申请延期的将视其为悔拍,敬请知悉)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人民法院案件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人民西路支行 一案一账户:******************* *、也可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支付宝账户-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并以本院解释为准。 拍卖咨询人:**万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办案法官:康法官(****-*******)*********** 本案执行案号:(****)陕****执恢**号 本案执行依据:(****)陕****民初****号 联系地址:**省***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 本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