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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拍卖行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汇商市场】及连山区龙潭街友谊路段【步行街】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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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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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7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辽宁省拍卖行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汇商市场】及连山区龙潭街友谊路段【步行街】。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辽宁省拍卖行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汇商市场】及连山区龙潭街友谊路段【步行街】
**省拍卖行 *********大街【汇商*场】及*****街**路段【步行街】
【房产】拍卖公告
**省拍卖行受【中国银行- ***分行】 委托,定于****年*月**日* - **时在【京东网http://zichan.jd.com】,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大街【汇商*场】第二层房产
标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起拍价:***.****万元
*、*********街**路段【步行街】*套门*房产
第*套:***号门*房,**平方米, 起拍价:**.****万元
第*套:***号门*房,**.*平方米,起拍价:**.****万元
预展时间:****年*月*— **日*:** - **:**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辽拍提供预约看房服务】
咨询电话:***- *******************
【特别提示】:
*、标的拍卖依据法院裁定。委托人、拍卖人将标的现状及瑕疵均已告知,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
*、竞买者应于【****年*月**日**点】前(到账为准)将标的竞买保证金【*号标的**万元、* - *号标的*万元/套】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后,方可到******热闹路**号****房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者应到房产现场进行察看,未实地看样、未自行查询了解的竞买者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竞买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应在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否则逾期按违约条款处置。
*、标的拍卖成交后,标的前期(包括法院执行裁定下达之前)所欠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缴土地出让金、欠缴标的配套费、维护费、滞纳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解决。
*、标的现不具备办理《房屋不动产产权证》条件,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标的能否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及办理时间。拍卖成交后,按标的所在地房产、自然**局及税务部门要求,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标的更名过户所涉及的税、费。
*、标的如在【京东】拍卖成交,买受人承担京东网络服务费。同时,现场拍卖将自动终止。
*、拍卖标的其他要求,买受人应按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竞买注意事项》条款履行。
*、此次拍卖公告刊登在****年*月*日《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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